根据《关于报送2024年度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科技处审核,并于2025年3月5日科技处处务会进行政审意见、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考核,研究同意推荐我处李亚星同志申报实验师系列实验师(专业技术十级岗位)职称评审。
上述推荐人选及其申报表现予以公示,并同步在科技处信息公告栏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至3月12日(共5个工作日),如有异议,请于2025年3月12日前反映,联系电话: 0591-88681690。